在销售切割机耗材的过程中,网店老板邓某发现相关排版软件非常多“市场”,雇佣网络黑客破解软件并销售牟利。6月9日,湖北省罗田县检察院起诉邓侵犯作权案一审判决生效。邓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罚款7万元。
“我们发现有人未经我公司许可,破坏软件技术措施,通过网络平台低价销售。”2021年6月,某高新技术企业在网上搜索企业自主研发的平面激光切割数控系统套件软件销售情况时,发现邓某开设的网店低价销售软件,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于是企业向有关部门报告。案件移送罗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原来,在为客户安装切割机的过程中,邓发现很多客户都想购买涉案软件,但由于官方价格较高,他们犹豫不决。邓认为有利可图,于是聘请网络黑客破解软件,低价销售,违法所得13万余元。
企业侵犯作权,不仅可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赔偿。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多次主动与企业沟通,及时告知企业诉讼权利和案件处理进展情况。最后,考虑到邓案发后立即取消网店,认罪悔罪态度和家庭经济状况,企业主动放弃对邓的民事责任追究。
2022年5月,罗田县检察院以邓某涉嫌侵犯作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本案适用于快速审判程序,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