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人的诈骗团伙伪装成科技公司,以帮助经营网店赚钱为诱饵,层层设置骗局,诈骗2000多人近300万元。近日,由重庆市潼南区检察院依法起诉的康某、姚某、李某等人涉嫌诈骗罪一审宣判。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康某。姚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罚款20万元,主犯李某有期徒刑十年,罚款15万元。其他22名被告人也被判处11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
庭审现场
伪装成科技公司帮忙开网店
“兼职网店,轻松赚钱”“超低门槛0元入驻,日入300元”在家失业的王女士在网上发现了这些引人注目的广告,于是加了客服微信了解详情。
对方声称是一家从事网店运营的科技公司,与服装厂建立了合作关系,可以提供专业的团队,帮助店主经营网店。公司提供货源和物流服务,店主通过手机确认买方订单,公司负责货物交付,最后由店主收取货款。店主只需向公司支付每件商品60%的销售价格,就可以赚取剩余40%的利润。公司还提供店铺广告、推广引流服务,吸引更多人购物。店主在家可以轻松赚钱,月收入可达8万至1万元。
王女士被客户服务的介绍所吸引,支付了298元的会员费,并加入了公司的运营。客服为王女士开了一家网店,装饰了商店,上架了各种女装。
几天后,一些买家在王女士的网上商店订购了一件30元的商品。王女士向公司支付了18元的费用。几天后,买家确认收到了货物,王女士通过淘宝收到了30元。后来,王女士的店收到了300元、600元、1000元的订单,王女士分别向公司支付了相应的费用。
支付后续费用“买家”纷纷退款
此时,客服提出,如果与公司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王女士不需要每次单独支付成本费,可以在成本费积累到一定数额后支付,可以缓解王女士的财务压力,但王女士需要先支付1万元的保证金。王女士每天看到网上商店,销售利润相当可观,所以她支付了保证金。
很快,有人找到了王女士,希望在她的网店租店卖货,可以支付2万元的租金。王女士联系了公司的客户服务,客户服务表示可以为王女士增加店铺,但需要支付1万元的技术服务费。王女士看到增加店铺位置可以额外赚1万元,所以她向客户服务支付了1万元。
几天后,王女士发现之前卖的所有商品都被买家7天无故退回,所有付款都退回,承诺租店的人无法联系。客服也忽略了王女士退还成本和技术服务费的申请。王女士惊讶地被骗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
根据掌握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北省保定市逮捕了康、姚、李等25人,破获了涉案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虚假宣传+冒充买家骗钱近300万
经审理,法院发现,2020年初,被告人康、姚、李聚集数十人,在河北省保定市租用办公楼作为办公场所,以科技公司名义开展欺诈活动。三人以公司商业模式将员工分配到不同岗位,让员工联系客户虚假宣传,冒充买家购物订单,冒充商家租赁店,相互合作,相互联系,骗取受害人支付会费、成本、存款、技术服务费等费用,诈骗受害人2000多人,诈骗钱近300万元。最近,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电商货源小编说法: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康、姚、李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欺诈公民财产,数额特别大,其行为构成欺诈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公私财产欺诈,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