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网上商店对于现在来说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从网上买东西也变得越来普遍,许多人开始在家乡创业开起了网店,还有些人已经习惯网购,不再去实体店购买东西,可以说我国的网购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有很多人越来越喜欢从网上买东西,就连买菜都要从网上买,但是从网购流行就出现的一种现象,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就是很多网店用的图是一样的,根本无法区分到底是哪家店原创的图,当你从两家店买了东西之后才发现,这两款产品看上去很像,但是材料质量完全不一样,一个是高质量的产品,一个是劣质产,其实这是因为有一个网店盗用了另一个网店的图片,但是卖的确实质量劣质的假货,其实很多消费者也发现很多网上商店卖的明明是一样的东西为什么价钱差的这么多,大多数人都会买这个价格便宜的,但真相往往只是这个网店盗用了正版网店的图片而已,卖的根本不一样的东西。消费者也许永远都不知道自己买了假货,还在为自己少花了钱而洋洋得意,但这对正版商品的商家来说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可以说他们失去的不仅仅是一张图片,而是网店的流量和名誉的损失。那么如果开网店自己的图片被人盗用了怎么办呢?微商网小编整理了一个相关案例分享给大家作为参考,看看这位店主是怎么做的。
我们应该如何监督?
在实践中,打击侵犯图片版权的行为往往收效甚微,对盗版图片的赔偿也很低。就连每张照片也只有几百元,文化执法部门的权力有限。最近,江苏、浙江等地的市场监管机构将“网店搬家”侵权认定为不正当竞争,并加大了打击力度。
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监督司司长张德志在最近举行的电子商务行业店铺盗版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研讨会上说,“网店盗版的本质不是为了图片,而是为了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盗取图片的商家经常出售假冒伪劣商品,这是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一个新变种。”
对“秘密拍照和抄袭商店”的重罚
近日,天猫一家网店向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市场监督局报告称,其网店热门产品的原始图纸及相关创意被另一平台的网店窃取。
经调查,地图被盗的网店店主曾是天猫的一名员工。离职后,他开了自己的网上商店,销售与天猫相同类型的产品。
店主偷了许多“老店主”的原始照片和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简直是两粒豌豆。与此同时,原始图片上的商标文字在他们的网店中出现了很多次。
这两家网店的一张“真”和一张“假”照片
常熟市市场监督局发现其行为影响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误导消费者,对偷地图的店主进行了查处。
据苏州市市场监管局官方微信称,这是中国首例跨平台盗版和网店不正当竞争案件。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收到一份报告,称其天猫店最畅销产品的页面设计被另一家平台商户“移动”。被盗图片包括产品图片、图片中描述的文字、随附的产品着色检查报告等。
今年7月,柯桥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调查证实,执法人员要求线人当场下架。截至查封之日,报案人已销售该网络产品157次,非法经营金额17288.59元。执法人员对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广告法》的店主处以13830.87元罚款。
10月底,山西省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对一家跨平台网店“偷照片、抄店”处以重罚10.5万元。涉案店铺未经授权使用原天猫商户的商标、产品总图、产品详情页面,涉嫌违法金额380万元。
不仅仅是偷走了照片。
对于原始商人来说,缺少的不仅仅是几张照片。
一家原创女性网店的店主表示,她最受欢迎的一款产品的照片被其他平台盗用了330多次,许多店铺显示“已售出10万张”。照片被偷后,她出售的爆炸性外套跌入了悬崖,只卖了几百件。2017年11月11日,一天售出3万多件。
然而,盗图商人的货物是“假货”。
“我买了偷我们照片的商品。这根本不是什么东西。我们使用纯羊毛和轻质面料。每米售价70-80元。每米假货售价不超过20元。”他说。
据太原上述被盗模式的原网店的知识产权代表称,该店没有分店,但收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家中的商品是通过社交电子商务购买的,收到后商品是错误的。
“我们查看了地图,发现太原的网店直接盗用了我们的商标,甚至在产品详细信息页面上复制了工厂信息。在我们向监管部门报告之前,我们也在寻找侵权商家所在的平台,以保护他们的权利,但我们无法做到。”我不能宣传它。这一次,监管部门迅速清理了侵权环节,实施了行政处罚,并发现了支付一分钱账单的问题。“他说。
压实平台的管理责任
与直接粘贴假冒商标销售假冒商品的传统模式不同,这种窃取地图、复制店铺的跨平台恶意竞争更加隐蔽。消费者无法一目了然地辨别他们购买的商品是否是假货。当他们看到被盗的照片时,往往会错误地认为它们是真的,从而导致消费者上当受骗。
在近日举行的电子商务行业监管与反不正当竞争研讨会上,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监督司司长张德志认为,“暗拍、抄袭店铺”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贸易权,甚至构成了针对消费者的欺诈。
他呼吁执法部门对此现象采取多管齐下的态度,追究重复抢购、抄袭店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充分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中小企业的创新创造,促进消费市场规范发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验局、反不正当竞争局一级检查员杨洪峰在研讨会上表示,为了解决互联网领域持续存在的商业问题,净化网络市场环境,各大电商平台要齐心协力,提高合规能力水平,理顺投诉处理机制,加强对平台偷图、抄店行为的检查和管理,纵容甚至掩盖,强化平台治理责任。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的《禁止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例(征求意见稿)》,全面完善了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要求。
其中,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类似的标识,如对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网站名和网页的主体部分,是禁止混淆的。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于军认为,从违法动机和违法行为的客观效果来看,网店图像盗窃和复制的目的不是通过侵犯版权和商标权获取非法利益,而是用图片来宣传商品的内涵。其实质是获取不正当竞争机会,改善商品交易机会,虽然其违法行为的客观效果具有侵犯多重合法利益的特征,但最显著的特征仍然是对市场公平交易秩序的侵犯。
深圳综合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曹忠雄也指出,数字信息混淆已成为假冒伪劣和盗版的重要方式。整个生产链紧随其后的是“一键地图盗窃”和“一键店铺搬家”销售和制造假货。小到损害企业,大到破坏商业秩序,从长远来看,它削弱了中国制造和中国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