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张庭夫妇公司涉嫌传销被查处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一家公司是不是传销, 要看模式是不是具有传销三大性质:拉人头、入门费、团队计酬,那么TST庭秘密是不是传销呢?微商产品的TST庭秘密模式奖金制度是什么?
据媒体报道,石家庄市裕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关于查证函的回复》,公开披露了知名日化品牌“TST庭秘密”运营主体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利用网络从事传销活动被查处的进展。由于该公司由林瑞阳、张庭这对明星夫妇实际控制,引起轩然大波。
TST团队前“董事长”级别的一位代理商,她讲述了加入TST后众叛亲离的遭遇,以及TST化妆品高额售价背后的秘密。
团队前代理商:设置“董事长”制度,规避“传销”三级风险
自2016年成为代理商以来,张女士(化名)经历了上海达尔威贸易有限公司的代理设置的诸多更迭,最终成为了“TST庭秘密”团队的一位“董事长”。
张女士告诉红星新闻,“TST庭秘密”的代理总体分为两个级别,蓝卡和红卡。开卡成为会员之后即是蓝卡,完善资料、下载App(TST庭秘密)进行推广后便是红卡。
TST此前对外宣传的红卡奖金制度
“蓝卡红卡”时期,张女士作为红卡代理商发展下线后,其下线再发展的下线也会为张女士贡献收益,此时代理层级已达到了三级,符合我国现行法律对“传销”的定义标准。而后为规避掉“三级”带来的风险,“董事长”制度在TST公司横空出世。
张女士介绍,“董事长”脱离TST公司母体,自行成立公司,发展代理商,并由自己的代理商继续发展代理商,由此规避了在TST公司进行三级分销的风险。而要成为TST的“董事长”,需要拉够一百人,同时保持每月10万的业绩。
张女士告诉记者,为了保持自己做红卡代理商的收益,拉够100人之余,她加大囤货以满足每月10万的业绩要求。2016年,也就是成为代理商的第一年,她便凭借囤货的业绩成为了TST的“董事长”。
反传防骗人士:产品性质是判断传销与否的第一步
12月24日,名为“李旭反传销诈骗团队”的机构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其在发查证函询问TST庭秘密是否涉嫌传销、是否立案调查后,其接到了石家庄裕华区市监局的回复函。
回复函称,6月5日,该局对达尔威公司涉嫌传销立案调查,并逐级向上级报备。因其利用金融机构转移或隐匿涉传资金,该局已依法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目前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李旭为民间反传销人士,2006年开始投身反传销公益事业,于2012年成立了一家专业反传销研究、反洗脑救助机构。
12月29日,李旭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红卡蓝卡代理商或者董事长制度已经是TST的旧传销模式了,它如今又有变化,他本人也会在近期再次发文解读新模式。
当红星新闻记者向李旭求证新模式是否还属于传销时,李旭表示“换汤不换药“,TST这种微商模式很难真正离开传销的母体。
李旭表示,区分微商、社交电商和传销,第一个标准就是看产品。
“是不是三无产品,符不符合性价比,是以销售产品为主还是以招代理(囤货)为主,这些都是对传销产品的重要判别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