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反传销普法消息:张婷、林瑞阳旗下的上海大为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大为”)陷入涉嫌传销风暴。媒体报道指出,公司产品销售虽然以微信商户的形式进行,但采用多级销售代理模式和差别佣金奖励模式。级别越高,奖励越多;它的代理人可以在离线状态下开发和组建团队,这被怀疑是在拉人。种种现象表明,上海大伟涉嫌传销。
上海大伟的主打产品TST court的秘密系列也被多次曝光,近年来也遭到了众多消费者的投诉。一些消费者表示,他们在使用TST三个月后“毁容”,医院诊断为皮肤过敏和炎症,但上海大伟声称正在解毒。许多消费者还指出,他们在使用TST产品后有不同程度的过敏,并且有异常症状,如脸上的硬痤疮和痤疮。
令人费解的是,这样一家多次深陷负面风暴的小微企业,在2018年超越了中通、申通、运达三大热门快递公司,成为上海市青浦区的税收冠军。1月24日,根据青浦区正式发布的“青浦-青浦”官方微信账号,上海荣获“上海市青浦区百强企业”称号,成为2018年最高税收奖得主。据媒体报道,上海大伟的代理人表示,该公司2018年缴纳的税款总额为96亿新台币(约21亿元人民币)。
据一手货源网小编了解,上海大为成立于2013年6月。由林瑞阳(原名林继荣)和张婷(原名张淑琴)创办的护肤品牌公司。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主要产品为TST婷秘密系列护肤品。
针对上海大伟涉嫌传销和TST产品,导致消费者“脸色不好”的报道,记者拨打了上海大伟客服电话,但没有人工接听;随后,记者通过天岩岔询问了上海大伟的电子邮件,并向电子邮件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表示愿意接受采访。截至发稿时,记者尚未收到回复。
在线红色产品TST court的秘密被多次曝光为“烂脸”
经常投诉
上海大伟的主要产品是TST宫廷机密。根据其官方网站,TST法庭机密是林瑞阳在1996年创造的。其前身是台湾知名品牌拉菲。TST的主要产品是活酵母系列护肤品。
TST在其产品推广中邀请了许多明星平台。其官方网站上充斥着“明星股东”、“明星联合推荐”和“明星面具”等宣传词。除了张婷和林瑞阳的不懈宣传外,陶红和她的丈夫徐征(上海大为董事)也多次为TST做广告。赵薇、范冰冰、刘涛和曹格等明星在个人微博上推广TST产品,林志玲也支持TST产品。
在“明星”的指导下,这一受欢迎的产品被贴上了“活酵母”和“永葆青春”等吸引人的标签。TST产品很快在女性中打开市场,这也为上海大威赢得了“2018的最高税收奖”奠定了基础。然而,TST产品的效果如何?他们能像广告那样“冻结年龄”吗?
事实上,早在2016年,就有一个关于TST产品的严重客户投诉。据《新京报》报道,一位名叫“快乐周亚亚”的网友在微博上写道,他在使用TST三个月后“毁容”。医院诊断出皮肤过敏和发炎,但上海大伟表示正在解毒。此后,上海大伟单方面宣布该网友的皮肤已恢复健康和美丽,但随后该网友反驳说,他的皮肤尚未完全恢复,正在医生指导下修复,这与TST无关。上海大伟私自拍照,未经授权擅自发布。
本次事件曝光后,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挺身而出,证明自己在使用TST产品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脸上出现了硬痤疮、痤疮等异常症状。
对此,张婷不得不作出回应。她说,TST产品依法有三个完整的证书,专业的第三方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健康和安全检测。每个用户的皮肤是不同的,所以他们对化妆品的反应会不同。他们将继续联系消费者以解决此问题。
然而,当时的《消费者报告》指出,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海大伟的43种产品中,30种产品标有“未记录”,30种未记录产品中有13种正常销售,31种产品标有“订单更正”。
据悉,目前TST在售产品已基本备案,但部分产品备案信息中仍有“订单更正”记录。报道称,截至1月30日,TST珍妍水晶精华、TST珍妍浓缩霜、TST珍妍水晶洁面乳、TST珍妍、水晶蜂蜜、保湿霜等产品记录显示,监管部门于去年9月26日检查了生产公司上海银派化妆品有限公司,检查结果被要求改正。原因是与产品安全技术相关的数据不完整。在这方面,TST的官方网站解释说,责令整改是因为制造商的网站发生了变化。
一位漂亮的化妆品买家说,TST产品的成本非常低。照片显示,天猫旗舰店以14元的价格售出298元的活酵母面膜。虽然没有对这一说法的真实性进行考证,但TST产品确实存在许多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一些TST产品使用外语包装误导消费者。他们的瓶子里装满了英语、西班牙语和其他假冒的海外产品,但是有很多拼写错误。例如,面膜的第一个成分是“水”。西班牙语是浅绿色的,但它是用浅绿色写的。描述中也有各种语法错误。
达威的代理是离线的,差别佣金模式涉嫌传销
上海大伟的主要产品不仅存在问题,在营销模式上也存在隐患。虽然公司的产品销售是以微信的形式进行的,但其多层次的销售模式、代理商可以线下开发、差别佣金的奖励模式都有传销嫌疑。中国经济网记者注意到,与大伟和林瑞阳相关的公司不属于商务部颁发的直销许可证企业。
TST官网显示,相比普通微商压力大、投资大的劣势,TST的代理模式更具吸引力。第一,不储存货物的“零”成本投资;第二,只要TST的代理商加入,它就是总代理商,有严格的价格控制制度。换句话说,TST代理商只负责销售交易后由官员统一交付的产品。这种销售模式导致交易集中在以微信为代表的社交网络上,主要依靠人际关系的传播来开发新客户和维护老客户。
据《生活日报》报道,自称是TST百万公司董事长的刘先生表示,TST代理商采用佣金回扣制度,公司将在每月15日直接将上月佣金汇入代理商的银行账户。新代理商15%的销售额为业绩提成,即销售额100元,提成15元。如果代理人在30天内累计业绩达到2500元,他将成为金卡代理人。刘女士说,她于2015年10月作为代理人加入TST,第一个月只花了980元。2016年4月1日,她成为TST百万的董事长。根据她的描述,2019年1月1日至30日的当月收入为13万元。她说,她在加入TST后三年内共赚了500万元。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天岩搜索中均未发现“TST万元公司”。
据报道,包括微信商户和代理商在内的近500人参加了上海大伟最近举办的年会。在年会现场,张婷和林瑞阳慷慨地发放了长达10个月的年终奖金。
TST的连接方法非常简单。代理商可以直接在线申请,也可以添加客户服务微信和电话申请。据报道,TST代理可以离线开发和组建团队。来自TST微信公众号的一篇文章显示,TST采用多级佣金奖励模式,级别越高,奖励越多。
以金卡代理商为例,其工资由个人销售佣金和余额佣金组成。具体而言,金卡代理商的个人销售佣金分为7个级别,从15%到32%不等,并根据团队绩效进行划分。此外,金卡代理商还有2%-17%的差价佣金和4%-6%的自媒体奖金。成为创始人后,金卡代理可以获得团队所有者管理奖金的4.5%。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为谋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根据直接或间接开发的开发商数量或销售业绩,计算并支付开发商报酬,或者要求开发商在缴纳一定费用的情况下取得会员资格,影响社会稳定。
荣泽咨询的刘晓伟表示,传销、直销和微信业务之间的界限非常模糊。很难说你是否别有用心。微信最大的特点之一就是产品是熟人消费的循环扩散。产品销售基于个人信任。此外,化妆品的功能还不是理性消费,而是感性消费在生活方式层面,再加上身边朋友的信任基础(微信商务特色)。这也是TST品牌能够保持销量和稳定性的原因。
微型企业传销不断受到质疑
必须加强监督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微信提供商逐渐进入公众的视线,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加速扩张。然而,随着微信业务的兴起,各种问题也暴露出来。一方面,三无产品已满,退货及售后无保障,危及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在微商疯狂扩张之际,涉嫌传销等问题层出不穷,争议不断。
微型企业投资规模小,门槛低。他们只需要注册一个微信账号就可以通过朋友圈发布产品。因此,在实践中,他们会受到经营者个人道德水平和价值观的影响。许多缺乏正确道德标准的无良商人很容易卷入其中,以低价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产品的实际质量参差不齐。
在产品质量差的情况下,很多不良企业只能依靠虚假宣传来出货。朋友圈里到处都可以伪造广告、交易记录和反馈截图。只要使用一些简单的软件,就可以实现整个商品销售过程,包括聊天截图、订单和送货单,以及用户反馈的全面伪造。许多消费者在不了解这些内幕的情况下,很容易信任企业并被欺骗。
与京东、天猫等大型电商相比,微信在交易支付、退换货售后服务等方面没有保障,大型电商在交易过程中一般采用第三方支付模式。只有消费者确认收货后,钱才会进入商户账户,但微信商户主要依靠信任,钱会直接支付给商户。当信任被打破时,很容易导致金钱和商品的空虚。大型电商公司通常会制定7天无理由退货等售后条款,并支付相应的售后押金,这样可以更好的保护消费者权益。小微没有相应的售后保障机制。产品问题,小问题拖延,大问题悬而未决,甚至黑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微信运营团队也存在各种问题。微信凭借其强大的社会功能,通过所谓的“家庭推荐”、“奖励转发”、分层代理等方式,迅速构建起网络营销圈。在产品转让的指导下,商家推出了不同层次的代理制度,但这种层层代理、囤积和高额回扣被怀疑是传销。大量产品积压在各级代理商手中。没有严格的价格控制体系,各级代理商的提货成本各不相同,运价自然无法统一,导致市场混乱。对于低级别的微信商户来说,这样做越来越困难。
微信作为一种营销手段,必然有其价值,但在实际发展中,微信存在的各种问题不容忽视。为了实现微信业务的长期稳定发展,必将进行洗礼式的改革,根除危害消费者权益、阻碍微信业务健康发展的不良业务和不良行为,建立成熟的微信业务模式,使微信商户趋于优质化、规范化,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
作为微信商户,大伟存在线下代理开发和差别佣金奖励模式的现象,怀疑是传销。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微信商户、采购代理和其他电子商务和传销之间的界限模糊。对此,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了著名直销研究专家、中国医药卫生协会直销委员会常务理事胡元江。他表示,过去传销的定义主要在直销行业的职能监管部门,但事实上,在新的营销领域、微信、电子商务、全球采购或其他新背心销售中,在推动传销层级结构的发展方面存在问题。
胡元江表示,要划清微信和传销的界限,首先要明确微信的基本概念,使用移动互联网工具。销售人员直接向终端消费者销售产品。这种营销行为被称为微信业务。有了这个基本概念,许多问题都可以解决。作为微信业务,如果产品不销售给终端消费者,而是销售给各级代理商,则不符合微信业务的运营模式,
公共市场战略专家、广州九方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万军告诉中国经济网,“微信业务和直销实际上是销售模式。没有必要纠结于具体的名字。我们真正需要定义的是销售行为是否合规。合规销售行为的本质是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正式服务获得报酬;没有真正的商品或恶意夸大商品的价值,我们只是靠“拉人头”,会员费形式的非法利润很可能通过传销出售。”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也在积极探索并不断加强微信、直销等电子商务的管理。今年年初,《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作为中国电子商务领域的第一部综合性法律,该法律将微信商户、采购代理和其他员工列为电子商务运营商,并对其进行监管。该法律规定,微信商户和其他形式的在线销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并发布广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消费者的规定。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直接指向了微信商务等电子商务模式的薄弱环节,对购买者、微信商户和电子商务从业人员都有一定的规范作用,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仍有许多问题需要澄清和解决加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