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逍遥镇”“潼关肉夹馍”无权收加盟费

   2021-11-26 微商网微商货源1370
核心提示:吃过肉夹馍的人都知道陕西的肉夹馍是出了名的,正因为此,陕西的肉夹馍遍布全国各地,其中潼关肉夹馍尤其出名,所以有眼光的商家早就注册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但是其它商家并不知道这是一个商标名,都以为是地理加产品的一个称呼,所以使用这个商标的一些商家受到了“潼关肉夹馍”注册者的起诉。受此困扰的还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那么这些像“逍遥镇”“潼关肉夹馍”这种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有没与权利收取加盟费呢?

吃过肉夹馍的人都知道陕西的肉夹馍是出了名的,正因为此,陕西的肉夹馍遍布全国各地,其中潼关肉夹馍尤其出名,所以有眼光的商家早就注册了“潼关肉夹馍”的商标,但是其它商家并不知道这是一个商标名,都以为是地理加产品的一个称呼,所以使用这个商标的一些商家受到了“潼关肉夹馍”注册者的起诉。受此困扰的还有“逍遥镇胡辣汤招牌。那么这些像“逍遥镇”“潼关肉夹馍”这种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有没与权利收取加盟费呢?近日,官方给出了答案。



国家知识产权局披露信息显示,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责成地方相关部门深入了解事件进展,加强对各方保护和使用商标的行政指导,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依法依规处理有关商标纠纷,既要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又要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处理好商标权利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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