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微信欺诈案骗取300余万9人获刑。细讲被害人是如何进入微商欺诈圈套

   2021-11-20 电商货源weishanghuoyuan3410
核心提示: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同网络微信欺诈案,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9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分金。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一同网络微信欺诈案,以欺诈罪判处被告人陈某等9人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并处分金。

被害人

    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被告人陈某租借萍乡市安源区后埠街一工作室,邀请被告人朱某、谢某,并先后招聘被告人汤某等十余名员工,统一配备手机、微信号等,安排其担任售前人员、售后人员等不同人物,以贱价购入的“雪莲茯苓膏”“阿胶雪莲桑椹膏”和“阿胶燕窝桑椹膏”(以下称“产品”)为诱饵,以微商人群为方针分工协作实施欺诈。详细欺诈方法为:由售前人员增加从事微商的不特定被害人为微信老友,与被害人协商在朋友圈互发“产品”广告,再由售后人员扮演“一购”“二购”等人物伪装向被害人咨询购买,售前人员将付款码经过被害人发送给售后人员付款,并将向固定地址寄空包裹的快递单号发送给被害人,经过虚假交易制作产品热销、回报丰盛的假象,再以话术诱使其做产品署理、晋级署理,假造署理授权书给被害人,骗得被害人以购买不同瓶数的产品的规范支付署理费、晋级署理费。售前人员在骗得客户晋级皇冠署理时,需与其他售前合作,后者假充更高级别署理收取客户晋级署理费。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该犯罪集团合计骗得金钱合计约人民币330余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朱某、谢某等9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拟现实、隐瞒真相,利用电信网络骗得社会不特定人员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欺诈罪。陈某等9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主要犯罪现实,可以认定为率直,依法均可从轻处分。陈某系电信欺诈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悉数罪行处分;朱某、谢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许安排、指挥的悉数犯罪处分。归纳考虑该案犯罪现实、情节等要素,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以上就是电商货源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微商欺诈圈套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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