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微商代理卖“粮”被抓 获利500元被判5年

   2020-05-15 全球微商网微商网1090
核心提示:只赚了500元,却被判刑5年,这是90后小伙陈某做梦也想不到的。寻找副业,代理卖“粮”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这一年,1993年出生的陈

  只赚了500元,却被判刑5年,这是90后小伙陈某做梦也想不到的。

  寻找副业,代理卖“粮”

  事情要追溯到2018年。这一年,1993年出生的陈某加入了浩浩荡荡的微商大军,在微信朋友圈经营起各种生活用品。虽然赚的不多,但有了这份“副业”,陈某的生活也丰富了不少,微信上也多了不少微信群。思路开阔的陈某,也经常从各种微信群寻找各种商机。

  2018年4月初,一个微信昵称为“粮商招代理”的人,通过微信群加了陈某,还分享了一个新的赚钱捷径,那就是代理买卖“粮食”的生意。

  发布广告,尝到甜头

  “粮商招代理”告诉陈某,“粮食”就是铅弹,通常购买铅弹都是用来打鸟,不会涉嫌违法,关键是来钱很快。于是,陈某便不假思索答应了。二人约定:陈某负责寻找下家,只管收钱,发货归上家,每成交一笔,陈某可以从中赚取50元差价。

  只要发发广告便能把客户的信息转发给上家赚钱,这样的好事哪里找。于是,陈某便开始在自己的朋友圈、微信群发布有“粮食”出售的广告,并很快做成了第一单生意。这之后,陈某便频繁地发布此类广告。仅仅两个月,就出售了9笔铅弹。

  上家失踪,最终被抓

  正当尝到甜头时,陈某的上家突然失踪了。2018年8月,公安机关顺藤摸瓜,根据手机信息查到了陈某。一个宁静的清晨,仍在睡梦中的陈某被抓获,此时的他才恍然大悟,自己触犯了法律。

  2019年11月,缙云县公安局以陈某涉嫌非法买卖弹药罪移送缙云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0年4月,缙云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将陈某起诉至缙云县人民法院。最终,缙云县人民法院以非法买卖弹药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

  检察官提醒:劝君莫违法,赚钱走正道。随着信息网络的迅猛发展,人们的消费方式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改变,线上消费因便捷、优惠等优势为人们所青睐。但在从事线上销售的同时,如何把握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成了广大电商、微商从业者亟待考虑的问题。此时,必须擦亮眼睛,守住法律底线,做到赚钱不违法,违法的钱不要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8号)第一条第三项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气枪铅弹500发以上的,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第二条第一项:“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数量达到本解释第(一)(二)(三)(六)(七)项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5倍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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