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随着微商的不断发展,许多违法犯罪的事件发生在这个新兴行业。
为避免这样的事件,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的意见》首次将微商纳入监管体系。
包含政府的众多部门,国务院,高检,高法,公安部,商务部,司法部,工信部以及打假走私的相关单位,相继的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去约束消费者和经营者,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根据以往的犯罪案例,我们总结了各位微商人不能触碰的雷区,敲下警钟,以此为戒。
微商雷区一:销售香烟
烟草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朋友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微商雷区二:药品代购
很多人对销售进口药品构成犯罪的认识度并不高,其实销售进口药品是违法犯罪的事情。如果因为销售进口药品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的规定,“属于应当经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的药品”,在我国法律里都要按卖假药论处。
微商雷区三:假冒伪劣、三无产品
做微商的人越来越多,卖什么产品的都有,但得学会辨别产品来源、真假,避免成为制假售假的一环。
近些年来,海外代购十分红火,不少人专职做代购生意赚取差价,出售进口商品必须合法合理。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直是国家严厉打击的行为,每年的“3.15大会”都会揭露曝光一些售假行为。不管是在线下还是在线上,管理部门对假冒伪劣、三无产品都在持续的监管和打击。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涉案金额过百万,情节严重者可处无期徒刑。
微商雷区四:发红包赌博
朋友之间发发红包,抢红包娱乐娱乐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有营利目的在,有抽头这个获利情节在,就涉嫌赌博。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微商雷区五:淫秽视频
淫秽视频在我国是一直是高压线的禁区,不要说销售淫秽视频了,只是传播、分享淫秽视频都是会被治罪的。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微商雷区六:微信传销
近年来,打着所谓“微商”“电商”“多层分销”“消费投资”等名义从事传销活动的情况屡见不鲜。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网络传销,构成违法。根据《禁止传销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此,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和微商经营者,一旦遇到以“拉人头”、发展层级、筹资返利等进行传销的行为,应拒绝参与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微商雷区七:网售“进口化妆品”
国外化妆品在年轻女性中都拥有较高知名度,由于国内没有线下实体店可以选购,不少人会选择通过网络渠道购买。
无论是网络还是实体商家,经营进口化妆品都必须经过海关报关,经国家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该案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违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是个人自用进口的少量化妆品,要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消费者在通过网络购买此类化妆品时有权要求商家提供相关进口审批证明。
微商雷区八:销售冒牌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加大了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从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制裁全方位地给予打击。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依然要严格遵守法律,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有关服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商标属于企业的知识产权,他人不得侵犯。”
微商雷区九:在广告中恶意贬低同类产品
随着网络销售日渐发展,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压力下,一些商家为了“突出重围”、吸引客户,可能会选择剑走偏锋。
在网上发布其品牌的商务旅行箱广告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商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构成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做出处以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总结
目前现在做微商是最容易涉嫌犯法的地方,为全面加强网络商品和服务交易行为监管,净化网络购物环境,各地都在行动。其中涉及网络传销、未经审批销售进口商品、商标侵权、不正当竞争等微信商家的违法问题较为突出。
另外还有涉及网络刷单不正当竞争行为、网络违法使用企业名称、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违法广告等相关案例。
这些网络违法案件也说明网络经营者以及网络广告发布者自律责任意识仍有待提升。
最后提醒大家,在做微商创业的过程中要多学多看多思考,凡是有可能违法犯罪的事千万别去干!做微商也要掌握行业相关法律意识,否则做错了事,就是把自己送进监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