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国家安全教育日。数字经济已成为国际竞争的制高点,数据领域面临的国家安全风险日益突出,特别是国家基本信息。国家核心数据日益成为海外情报窃取的重要目标。不久前,国家安全机关破获了一起重要案件,为海外侦探非法提供高速铁路数据。本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实施以来,第一起涉及的数据被认定为情报的案件,也是中国第一起危害高速铁路运行安全的国家安全案件。
利润诱惑下的骗局。
2020年底,据朋友介绍,上海一家信息科技公司的一名员工被拉入微信群。小组中的一家西方海外公司表示,他有一个项目要委托中国公司进行。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民警介绍:海外公司声称客户从事铁路运输技术支持服务。为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需要提前调查中国的铁路网络。然而,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很难来中国。因此,委托国内公司收集中国铁路信号数据,包括物联网、蜂窝和GMS-R,即轨道使用频谱。
这项业务操作非常简单,但利润非常丰厚。虽然上海的一家信息技术公司知道存在风险,但它仍然应该做这个项目。
在对接过程中,双方同意了两个阶段的合作:第一阶段,上海公司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购买、安装设备,并在固定地点收集数据。在第二阶段,移动测试将由上海公司的工作人员携带设备到北京、上海等16个城市和相应的高速铁路线路。
心照不宣的合谋。
国内信息技术公司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购买了设备,并进行了安装和调试。在调试过程中,另一方突然要求国内公司为他们打开远程登录端口。嫌疑人,信息技术公司销售总监王说:当我得到这个开放端口需求,根据我几年的IT经验,他可以远程控制计算机做相应的测试,也可以实时得到相应的测试数据,所以他可以这种形式将数据转移到海外。
这家信息技术公司知道海外公司的真正目的,但他们选择认。在将远程端口的登录名称和密码交给对方后,国内公司只需确保网络24小时连接,然后做一些简单的工作,就可以直接从对方那里拿钱。
国家安全部民警介绍:公司日常项目利润在15%到20%之间,但做这个项目的成本很低,但利润高达80%到90%。
在利益的驱使下,国内信息技术公司默许对方不断获取中国铁路信号数据。直到五个月后,合同即将到期,准备续签。嫌疑人,一家信息技术公司销售迟说:海外公司要求我们提供一些参数,但我们咨询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建议我们不能提供,我们不能做,所以公司决定不做这个项目。
但销售王某和迟某不愿放弃这样一个高利润的项目,王某决定找下一家接手的公司,自己和迟某作为介绍人分享。
有关负责人已被逮捕。
在王的帮助下,第二家公司很快与海外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王和迟直接获得了9万元的份额。但没过多久,国家安全机关就来了。国家安全部警方表示:通过检查相关电子设备,仅一个月就收集了500G信号数据,该项目已实施近半年。可以想象,它收集和传输到国外的数据非常大。
经鉴定,两家公司为海外公司收集,数据涉及铁路GSM-R敏感信号,GSM-R为高速移动通信网络,直接用于高速列车运行控制和驾驶调度指挥,是高速铁路的眼睛、耳朵,承载高速铁路运行管理和指挥调度等指令。国内公司的行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禁止的违法行为。有关数据被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情报,有关人员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一十一条规定的海外侦非法提供情报罪。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电部通信信号办公室主任姜永福表示:如果犯罪分子非法使用这些数据故意干扰或恶意攻击,将导致高速铁路通信中断,影响高速铁路运行秩序,对铁路运行构成重大威胁;获取和分析大量相关数据,高速铁路内部信息可能被非法泄露甚至使用。
经国家安全机关调查,海外公司长期合作的客户包括西方大国间谍情报机关、国防军事单位和多个政府部门。
2021年12月31日,上海某信息科技公司销售总监王某因涉嫌为海外刺探非法提供情报罪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逮捕。与王某一起被捕的还有公司销售迟某和法定代表人王某。
在数据时代,一些海外机构、组织和个人对中国重要领域敏感数据的情报窃取非常突出。它给国家安全、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了重大风险和隐患。
上海国家安全局局长黄宝坤表示:国家安全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履行数据安全监督责任,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积极预防和解决国家安全风险,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